1.检查、检验退费:
持门诊收费票据打印件、导诊单、就诊卡,有预约的请到患者服务中心预约处,无预约的请到相关检查科室,进行退费签字,再到缴费窗口办理退费。
2.药费退费:
药品一经发出,不得退换。在未取药前,如需退药,请开药医生停止相关医嘱并在收费票据打印件上签字,再持票据、就诊卡到缴费窗口退费。
3.挂号费退费:
预约挂号后需改变就诊日期或医师者,请提前至少48小时通过原挂号途径申请退号(电信114、手机APP、微信等),已缴挂号费将由系统原渠道退回。自助机预约挂号者,请持自助机打印凭条及就诊卡到挂号收费窗口办理退费。